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4篇

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4篇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1 2019年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4篇

篇一: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2019年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范文)

  为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鼓励公务员善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地履职尽责、廉政勤政,根据《XX省委组织部、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XX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XX人社〔20XX〕XX号)和我市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坚持定性与定量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二、考核领导 成立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委员会,党组书记、局长XX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XX、党组成员、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县级干部为组员。考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党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XX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 平时考核的对象是局机关科级及科级以下公务员。

 四、考核内容与考核等次标准 (一)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及时记录公务员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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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等情况。

 (二)考核等次标准:

 1、平时考核结果分为好、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考核时根据量化得分情况、民主测评和分管领导提出的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公务员绩效考核等次。

 2、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直接确定其考核结果为“差”等次。

 3、公务员平时考核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考核周期内病事假超过12个工作日的;公务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

 (三)其他情况考核等次的确定:

 1、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平时考核,确定等次。

 2、经组织外派挂职、援疆、驻村、外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所在乡镇级以上机关提出评语和考核等次建议,由派出单位确定考核等次。

 3、受党纪、政纪处分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参照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办理。

 五、考核分值量化标准 公务员平时考核使用《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进行量化打分。

 评分表中平时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主要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个性指标主要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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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效益和业务能力等。各科室根据各自承担的工作,自行确定个性指标考核要素和分值等次。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共性指标权重占30%,个性指标占70%。85-100分定为好,70-84分定为良好,60-69分定为一般,60分以下为差。

 六、平时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平时考核采取“周记实、月考核、季审定”的方式,并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确定考核指标。局机关各科室将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逐项分解到每位工作人员,明确工作职责、目标任务,作为每月平时考核的基本依据。

 (二)个人工作记实。公务员以周记形式记录每周工作情况,并作出工作小结。每月对《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自评打分。

 (三)民主测评。每月月初组织机关全体公务员对上月公务员平时考核进行民主测评。

  (四)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每月5日前主管领导对分管公务员上月的工作记实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工作完成情况、自评打分情况和被考核人的思想、工作表现,特别是履行职位职责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在《公务员平时考核表》中写出考核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考核“好”等次人数比例控制在所分管的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分管科室获得市级以上表彰的,或工作中的创新亮点受到领导表扬或肯定的,适当增加优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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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比例;分管科室受到通报批评的,相应减少优秀比例。

  (五)审定考核等次。考核审定每季度进行一次。局考核委员会在季度终了10日内审核主管领导提出的考核评语及考核等次建议,确定平时考核结果。

  (六)反馈考核结果。主管领导采取谈话或书面等形式向被考核公务员及时反馈本季度考核结果和改进提高的要求。

  (七)公示考核情况。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适当形式将季度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务员对平时考核结果不服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核。提出复核的,需提供经科室负责人确认的本人平时考核材料,报分管局领导同意。

  (八)汇总考核情况。局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汇总留存,并抄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七、考核管理 (一)公务员的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等要参考平时考核结果。

 (二)对平时考核结果“好”和“良好”等次的公务员,给予精神激励和物质奖励。

 (三)平时考核是年度考核的基础。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在当年平时考核获得“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

 (四)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差”等次的公务员,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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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加强对平时考核结果的综合分析,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工作安排和人员配置,安排相应培训,改进工作方法,推进工作落实。

 (六)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XX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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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XX 市农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量化评分表(试行)

 (20

 ) 年

 (

 ) 月

 被考核人姓名

 部门及职务

 内容

 考核要素

 等次

 分值

 评

 价

 标

 准

 自评得分

 共性指标

 (30 分) )

 政治品德 (6分)

 优 6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积极参加集中学习,自觉开展自学。

 良 4-5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能够按时参加集中学习。

 中 2-3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无故2次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

 差 0-1 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无故4次以上不参加集中学习。

 职业道德 (6分)

 优 6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良 4-5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中 2-3 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

 差 0-1 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

 工作作风 (6分)

 优 6 工作高度认真、细致严谨;爱岗敬业,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科室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

 良 4-5 工作认真,责任心较强;工作比较积极,能按要求组织开展科室工作。

 中 2-3 工作比较认真,有一定的责任心;缺乏热情,基本能按要求组织开展科室工作。

 差 0-1 工作不够认真,责任心较差;不能按要求组织开展科室工作。

 廉洁自律 (6分)

 优 6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良 4-5 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

 中 2-3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差 0-1 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不良影响。

 出勤情况(6分)

 优 6 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出全勤。

 良 4-5 能够按规定守时守责。

 中 2-3 基本能够遵守考勤制度,迟到早退3次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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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差 0-1 不能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和请销假规定,迟到早退5次以上,有旷工现象。

  内容

  考核要素

 等次

 分值

 评

 价

 标

 准

 自评得分

 个性指标 ( (7 70 0 分) )

 履职成效(10分)

 优 9-10 高质量完成本科室承担的职责和任务;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非常明显。

 良 7-8 完成本科室承担的职责和任务;能够较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中 6 工作有失误,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工作成效一般。

 差 5-0 工作严重失误,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

 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50分)

 优 45-50 充分履行职位职责,除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外,圆满完成上级下达或局党组安排的临时性重要工作。

 良 40-44 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

 中 35-39 能够履行职位职责,基本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

 差 34-0 未能切实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当月工作目标任务。未完成2项(含)以上目标任务的,此项0分。

 工作效率 (10分)

 优 9-10 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行政成本低。

 良 7-8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行政成本较低。

 中 6 完成工作任务滞后,行政成本较高。

 差 5-0 完成工作任务明显滞后,行政成本高。

 总评分 100

篇二: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 客观公正评价劳教人民 警察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促进劳教人民警察考核工作经常化、 制度化、 规范化,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 业务精通、 作风优良、 执法公正的劳教人民警察队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 考核规定( 试行)》 和《天津市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结合我所实际, 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所在岗工作的劳教人民警察, 现职所处级劳教人民警察的平时考核, 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第二章考核内容 第三条 劳教人民警察的平时考核内容, 以履行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为基本依据, 按照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 重点考核民警履行职责、 完成工作目 标、 工作任务以及出勤等情况。

 ( 一)

 德。

 是指民警贯彻执行党的路线、 方针、 政策, 执行上级党委决议部署, 严守政治纪律等情况。

 特别是在政治立场、理论素养、 行为规范、 社会公德、 诚信操守、 思想境界、 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 二)

 能。

 是指民警履行本职工作的能力, 即把握政策、 组织开展工作、 解决处理问题及统筹协调等方面的能力。

 此外, 中

  层领导还包括与其职位相匹配的统筹计划、 组织领导、 综合协调、语言文字表达、 专业能力水平等; 一般民警还包括与其相适应的专业知识、 业务技能、 协调配合能力、 表达能力等应具备的能力。

 ( 三)

 勤。

 指民警勤奋敬业的情况, 包括民警的工作态度、事业心、 责任心, 遵守规章制度情况。

 ( 四)

 绩。

 指民警完成工作的效果和效率, 依法履行职责达到任务目 标的程度, 包括重大活动、 日 常性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包括工作的效率、 质量、 数量及成效等。

 ( 五)

 廉。

 指民警遵纪守法、 依法行政、 廉洁自 律等情况,以及有无失职、 渎职、 不作为、 乱作为等情况。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四条 平时考核实行百分制, 平时考核得分占全年考核分值的80%。

 平时考核结果等次分为优秀、 称职、 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平时考核的基础分为80分, 根据相关减分和加分条款计算考核得分。

 考核得分90以上的为优秀等次, 70分至89分为称职等次, 60分至69分为基本称职等次,

 59分及以下为不称职等次。

 ( 一)

 加分条款 1、 有助人为乐、 见义勇为、 扶贫济困的事迹和行为的加5-10分。

 2、 参加本单位或局级以上各类竞赛取得前三名 的加5-10分。

 3、 受到个人嘉奖、 三等功、 二等功、 一等功及荣誉称号的加5-10分。

 所在科、 大队受到集体奖励的, 每人加3分。

  4、 勇于探索, 改革创新, 其工作做法及经验被所或局采纳推广的加5-10分。

 5、 认真履行职责, 工作积极肯干, 任劳任怨, 工作业绩突出的加5-10分。

 6、 在执法业绩考评和岗 位风险防控中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加5-10分。

 7、 积极采取防控措施, 及时发现并制止劳教、 强戒人员 逃跑、 自 杀等重大事故的加10分。

 8、 稿件被所刊、 市劳教局、 市司法局、 市政法报或部级以上刊物刊载的, 给主要撰稿人加1-5分。

 9、 比照上述加分条款, 有其他突出表现和成绩的, 经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 酌情加5-10分。

 ( 二)

 减分条款 1、 听信、 传播政治谣言的扣5分, 发表与劳教人民警察身份不相符言论造成一定危害的扣5-11分。

 2、 不参加集中学习、 会议和集体活动、 不按规定完成学习任务的每次扣2分。

 3、 不遵守社会公德、 职业道德行为的扣5分, 给单位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扣6-11分。

 4、 无正当理由迟到、 早退每次扣4分, 工作时间私自 外出的每次扣4分, 无故不上班的每天扣6分。

 5、 工作中,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扣5分, 贻误工作的扣6-11分。

 6、 工作责任心不强, 工作作风差, 办事推诿扯皮, 工作时

  间上网炒股、 聊天、 打游戏的扣5-11分, 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扣12-21分。

 7、 工作效率低, 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工作任务或违反工作程序及工作承诺时限的扣5-11分, 造成较严重后果的扣12-21分。

 8、 违反警容风纪管理规定行为的每次扣3分。

 9、 未制定个人月 工作计划的每月 扣2分, 未按规定认真填写工作日 志的每月 扣2分。

 10、 违反“六条禁令” 的, 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等次。

 11、 比照上述减分条款, 有其他应当减分情形的, 经领导小组或考核小组认定, 酌减5-10分。

  第四章考核程序 第五条 所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长由政委担任, 副政委、政治处( 纪检监察)

 负责人担任组员 。

 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治处, 负责全所平时考核指导监督检查工作和中层领导干部的平时考核工作; 科室( 大队)

 根据需要成立民警平时考核小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本部门民警的平时考核工作。

 第六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按照个人自 评、 群众评议、 主管领导提出考核等次、 报领导小组审核评定的步骤进行。

 第七条 民警平时考核结果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并由被考核民警签署意见。

 第八条 民警对本次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有异议的, 可以

  向考评领导小组或所党委反映。

  第五章 考核方法 第九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采取“月 计划、 日 记录、 周记载、 季考核” 的方法进行。

 ( 一)

 制定个人月 工作计划。

 民警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和岗位职责, 结合当前工作制定出每月 工作计划, 明确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 质量和措施, 作为民警考核的基本依据 。

 ( 二)

 填写个人工作记录。

 根据个人工作计划, 对计划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完成情况, 中层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民警要每日 进行记录, 其他民警每周进行记载。

 ( 三)

 填写考核登记表。

 民警每季度填写《民警平时考核登记表》, 对履职情况、 完成工作任务、 领导交办事项、 重要工作、出勤等主要情况进行小结和自 我评价, 在加分栏中填写加分理由和事项, 在减分栏中填写减分理由和事项, 对未完成的工作要说明理由。

 ( 四)

 对一般民警的考核。

 每季度由科室( 大队)

 考核小组根据民警个人小结, 结合警务督察、 民警岗位风险防控、 执法业绩档案、 管教、 生产业务考核等情况, 召开民警会议, 进行互评,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后, 对民警进行综合评价, 填写《民警平时考核得分表》, 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报所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领导小组对科室( 大队)

 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确定考核等次并报所长办公会。

 所长办公会通过后, 由政治处负责收集、 整理、 归档, 并

  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民警。

 ( 五)

 对中层干部的考核。

 由分管所领导根据中层干部个人小结, 结合部门的工作计划、 措施、 业绩、 队伍状况、 整体建设等各项工作情况, 以及部门警务督察、 岗位风险防控、 执法业绩档案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填写《民警平时考核得分表》, 提出考核等次意见并报所考评领导小组。

 考评领导小组对分管所领导考核意见进行审核, 确定考核等次并报所长办公会。

 所长办公会通过后, 由政治处负责收集、 整理、 归档, 并将考核结果反馈给被考核中层干部。

 ( 六)

 每季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控制在12%以内。

  第六章 考核结果的运用 第十条 民警在试用期内和处分期内参加平时考核, 考核结果作为任职、 定级、 解除处分的依据。

 第十一条 在考核周期内因病、 因事请假累计超过月 工作日一半以上的, 不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 平时考核结果是年度考核确定等次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民警在平时考核中 有1次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平时考核中有2次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 年度考核原则上不能确定为称职等次。

 第十四条 对平时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 , 实行诫勉谈话, 限期改正。

  第十五条 未进行平时考核的民警或平时考核被确定基本称职等次、 不称职等次的民警, 不能参加年终的各种评先活动。

  第七章 考核机关和管理权限 第十六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 由所政治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实行主管领导负 责制, 所领导班子成员 为所中层领导干部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 科室( 大队)

 领导为本科室劳教人民警平时考核的主管领导。

  第八章 考核纪律 第十八条 劳教人民警察平时考核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或弄虚作假、 徇私舞弊。

 政治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对考核情况的客观性、 真实性负责。

 第十九条 考核工作中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 一)

 不准故意夸大、 缩小、 隐瞒、 歪曲事实;

 ( 二)

 不准弄虚作假, 提供虚假情况;

 ( 三)

 不准对反映问题的人打击报复。

 第二十条 对违反上述纪律的人员 , 视其性质、 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 进行批评教育。

 考核失实的, 考核结果无效。

 本办法自 下发之日 起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 一日

篇三:2022年公务员平时考核方案

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篇二:

 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 为健全完善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 客观准确地考察记载公务员平时表现和工作实绩, 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提高我区公务员考核工作的科学化、 民主化、 制度化水平, 按照《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房组通〔20XX〕 1 7 号)

 通知要求, 现结合我单位工作实际, 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自 20XX 年 7 月 1 日起执行。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以公务员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 建立健全平时考核制度,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 切实发挥平时考核在公务员考核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提高年度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激励广大公务员发扬敢于担当、 敢于碰硬、 敢于创新的精神, 真抓实干、 奋发有为, 为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优良、 业务精湛、 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队伍提供有力支撑。

 二、 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考核、 量化评价, 注重实绩、 综合评定, 依法实施、 简便易行的原则。

 实行自记自评与领导评鉴相结合, 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按照规定的权限、 条件、 标准和程序进行。

 三、 平时考核的范围 公务员平时考核是指对区编办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考核, 包括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工勤人员的平时考核, 参照本办法执行。

 对领导成员的考核, 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四、 平时考核的内容和标准 对公务员的平时考核, 区编办依据公务员德、 能、 勤、 绩、 廉五个方面的要求, 突出考核工作实绩, 结合绩效管理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要求, 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 明确考核对象主办责任、 协办责任, 及在工作中发挥作用情况, 以公务员履行职位职责、 完成阶段目标任务、工作质量和出勤等四个方面情况作为重点内容, 体现考核对象完成工作任务的难易程度、 重要程度以及数量质量、 效率效果。

 平时考核按照岗位分类进行。

 根据我办实际, 各一般分为两类:

 各科室正职、 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

 各岗位基础性考核指标及量化评分标准参照《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年度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 (附件 2)

 五、 平时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一)

 平时考核的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由房山区编办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附件 1)

 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区编办各科室正职由主管领导负责考核, 各科室非领导职务人员由所在科室正职负责考核。

 公务员平时考核以季度为周期, 按照每季度考核一次, 第四季度结合年度考核进行。

 按照每月工作记实, 每季度工作小结、 领导考核评鉴的方式进行。

 (二)

 平时考核的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 、 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公务员月工作记实”是对公务员每月分解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情况的记载, 是平时考核的基础性材料。

 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 办内公务员都要对照本月工作计划, 将完成工作目标任务的数量、 质量进行小结, 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月工作记实表》 (附件 3)

 , 上报主管领导审核保存。

 2、 主管领导季度考核 (1 )

 公务员每季度最后一个工作日, 都要对本季度工作情况进行小结, 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 (附件 4)

 , 报主管领导签署评鉴意见。

 (2)

 领导考核评鉴。

 由主管领导根据公务员月工作记实、 季度工作小结及出勤等情况, 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 客观公正地在 《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领导评鉴表》上签署考核评鉴意见, 并依据我办制定的“平时考核量化评分标准和区编办工作性津贴管理方案中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评价打分。

 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的主管领导反馈给公务员本人。

 3、 考核结果备案 区编办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平时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备案, 并填写《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附件 5, 于下一个季度 5 日前上报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作为年度考核和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六、 平时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

 平时考核结果是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

 平时考核领导考核评鉴结果, 按百分制折合成“平时考核得分”, 原则上要占“年度考核总分”的 50%。

 (二)通过平时考核及时改进工作。每季度平时考核结束后, 主管领导要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加强与考核对象的沟通, 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 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三)

 平时考核结果与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挂钩。

 平时考核结果是发放工作性津贴的重要依据, 对于平时考核评鉴结果低于 60 分的公务员, 减发下一季度工作性津贴的 30%。

 整个考核季度均未按规定出勤履行工作职责的公务员, 不参加当季度平时考核。

 (四)

 对于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公务员, 参加平时考核, 暂不定评鉴结果;结案后, 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 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 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结案后, 给予记过、 记大过、 降级、 撤职处分或触犯刑律的, 立案期间的平时考核,不补定平时考核评鉴结果, 工作性津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 工作要求 (一)

 健全组织, 加强领导。

 成立房山区编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具体负责组织本单位每季度及全年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

 提高认识, 确保稳定。

 组织单位全体公务员认真学习《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房组通〔20XX〕 17 号)

 , 统一思想, 提高认识, 确保公务员思想稳定, 确保公务员队伍健康发展。

 (三)

 要加强教育, 严肃纪律。

 以《北京市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 不称职等次标准(试行)

 》 (附件 6)

 和《房山区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 出台为契机, 加强宣传教育, 促进队伍的作风建设, 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

 严肃考核纪律, 严格考核程序, 加强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 切实保证考核工作公平公正, 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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